手机一直是放在床头,一天只看两次。
刚才突然想起要去看下,发现有未接电话,未接的来电有两个很突然。一个流浪歌手。
前天去了姐姐家,我答应爸爸过去吃饺子。
晚上六点一刻,洗好澡,穿上干净衣服,化个妆,必须要化个妆,否则眼角眉梢真带不出一丝神采。眼影是不敢打的,若是打了,妈妈对我个人的评语应该还是那句:似个妖怪。睫毛刷了一刷,然后戴了闲置半个月的耳环和帽子,佛若掩盖真相取悦大众。绕上围巾,镜子前一照,还算满意。然后出发。
走在街上,那些美女们,尽都一副好皮相,已非妒忌可以诠释。于是我便狠狠记住一句话聊以自慰:常常被人忆起的,美德优胜于美貌。哈哈。
又路过我设摊的那个点,那个地方业已闲置下来了,想着明年我会不会还在这里。我想等那个设计师再次路过,然后约好时间一起畅谈,但是又想到,等,其实是无能的表现。只这样想了一下,然后过红绿灯过马路。从家到南站地铁真正时间大概要20分钟。距离南站外围只需要10分钟,但是南站里面迷宫一样,七转八拐的让人心烦,要耗点时间。
有很多次,一度被经常在南站宽敞通道中卖唱歌手的歌所打动,很多次我甚至要跑上去和他们说:谢谢这个地方有你们的歌声。我知道我的体内具备这样的疯狂因子。我理所当然的被感动,尽管我知道百度里的原版肯定好过他,但是那不能感动我。女人,更多是活在语言和形式里头的,这一点我深信不疑,并从自身上得到验证。
所以,那天,我又被感动了。
我放下我的硬币在他的吉他套袋上,对他笑了笑,然后走掉了。
走了十步,我停下来,然后往回走。很突然的一个想法。很早就有这样一个想法,为什么不去做。尽管我知道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流浪歌手,太多的流浪人。因为太多,使得故事都变得微不足道。但是,流浪,每个人,实在会有很多不一般的故事。
之所以被冠以流浪,对于这些人或者说我,不过是梦想还在流浪,目标是有的,只是在路上迷茫。80后的形态,主干一条线,分支却有太多。我们是其中一个分支。我们选择的成长方式,一定有不少的前辈们走过。不论是早是晚,不论前辈们怎么说或是90后怎样仰望觊觎,我们固执,坚持,并且倔犟。
通道匆匆而过的行人,投以一种眼光来看我们,看一眼便又继续赶路。也许来往千人中也鲜有人像我这样驻足交流吧。哈哈。
和我说,他的老师是沈阳轻音乐团的团长……每谈一处,好像都可以看见未来似的。
话毕,我鼓励他,然后告辞。有必要说他的经历他的故事么,不必了。
期待他组团的那一天吧。
留下了联系方式。没想到他刚刚打来电话,我发了短信过去。却又打来,没接。
我承认我的想法荒诞。
好吧,下次打来,我老实和他说,我很想学小提琴。。。
青春易变。梦想继续。
黑色挽歌,28,不是个压力和恐怖的数字。相信我。